外语系督导岗位职责

外语系督导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外语系本科教学工作督导机制,加强教学质量内部自我监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该岗位职责为我校的本科教学工作督导办法)

系督导组重点负责本单位各教学环节质量的检查,开展同行之间的交流,从教材选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的实质内涵上进行检查指导。基本工作职责包括:

1.结合年初校督导委员会下达的年度教学工作督导重点和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及学期工作安排。

2.对系开设承担的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进行听课或检查,特别是重点跟踪新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环节等的实施情况。系督导组每学期听课或检查应涉及本单位所有教学环节, 应完成本单位全部任课教师的课堂听课或实践环节检查至少1次。

3.对任课教师的讲稿(教案)、课件、教学实施计划等原则上检查比例应不低于50%,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试卷质量及评分过程、实习及实验报告等进行检查和指导原则上检查比例应不低于20%。

4.对外语系承担的非考试周课程考试进行巡视。

5.参与本单位教学评优、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教学研究与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相关工作。

6.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学期末,对外语系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年末向系及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提交工作总结及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总体评价报告。

                                 

附:督导工作量计算方法:

   1、听课:全部教师(45人)/每学期,

   45(人)/小时X2=90小时/学年

   90÷4=22.5次/人(22.5X22=495元)

   2、教学资料检查(课件、讲稿、课程实施计划等):50%, 

学生资料(论文,实习报告等):20% (70人X20%=14人X4=56份)

试卷(本科全部):20%  (7100X20%=1420X2=2840

2840÷4=710份

   3、考试巡查:2次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