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教学管理和检查制度

外语系教学管理和检查制度

为切实保证外语系教学计划的落实,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和效果的不断提高,特制订如下教学管理和检查制度:

    一、组织领导:

日常教学管理和检查由系主任负总责,由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具体负责,教学秘书和各教研室主任配合工作。教研室主任严格各项考勤制度,对教学主任负责,具体落实学校和系里的各项教学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系的教学管理检查工作内容:   

    1、制定外语系教学发展规划和探索外语教学改革模式。

    2、每学期末,制订下学期的教学计划。

    3、正、副主任不定期听课,每月听课保证至少两次,并与有关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4、检查教研室主任的教学管理工作。查阅教案、讲稿、集体备课记录和教研室活动记录。   

    5、视情况决定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6、对新来的年轻教师实行导师制,并安排进行试讲。

    7、审查期末考试试题,并检查阅卷结果。

   8、期中、期末写出教学检查工作报告。

    三、教研室的教学管理检查工作内容:

    1、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活动由教研室主任安排。

    2、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授课、作业、辅导等教学环节。

    3、组织集体备课和各种学术活动。   

    4、进行平时教学检查。教研室主任每月听课不得少于2次,并同授课教师交流意见。   

    5、对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要及时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要求,促其努力改进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