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财务管理制度

外语系财务管理制度

为管好、用好外语系各项资金,规范全系各项经济活动和经济核算,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财务管理审批规定

1、外语系一切财务费用开支由系主任负责,即"一支笔"审批制度。

2、外语系财务重大决策由系办公会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3、系主任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审批关,力争系资金合情合理使用。

    二、报帐制度

1、借款的规定: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公款不得私借。外语系教师出差及临时性公务借款,由借款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相关领导审核无误,系主任审批,之后,按学校要求填单申报借款,并按时报销、还款。如不按规定及时报销还款的,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2、购置办公用品、图书资料、教学设备等报销的规定:根据校财务处报帐要求凡购置办公用品除发票外需附办公用品明细单,图书资料需附购书名称、册数、单价及金额;涉及到外语系公共项目的需到办公室、资料室登记入帐;涉及校资产项目的需进行学校相关财产登记;教学设备购置发票按学校相关规定到校国资处登记,手续齐全后方可签单报销。

3、零星开支的报销:(  )元以内各种零星开支需经系主任批准,经办人签字、办公室审核、系主任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系正常财务工作的报销可由办公室具体办理。

4、超过( )元开支,必须由系办公会议讨论批淮,相关领导审核,系主任签字方可支出或报销。

    三、讲课酬金及津贴计算与发放规定

 每年第四季度教师课时费计算(根据系课时费发放公式计算),由教学秘书汇总、任课教师核对,系主任签字生效。每年第一季度由教学秘书按每位教师上课课时数量与教师商定每月发放比例。每月中旬由教学秘书填写系讲课酬金、考勤表,系主任认真核对签字,报校财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放。

 其他在岗人员各种津贴及考勤由办公室主任统计,系主任签字认可,按学校和外语系相关规定上报发放。

    四、年终奖、全勤奖、其它津贴发放规定

    年终奖、全勤奖按外语系制定的相关规定,经系办公会议商讨决定发放数额。

    其它津贴由各分管领导提出议案,经系办公会议商讨决定发放数额。

    五、学生经费的使用和发放规定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实习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学生管理费用、奖学金、特困生补助等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发放,不得冒用或截留资金。

    六、收费管理制度 (备用)

1、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各类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凡无收费项目而需要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必须向校法人、财务处申报并报物价局审批后,方可收费走账,没有按照上述规定自行收费者,一切责任自负。

2、外语系各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进行任何经济活动,不得私设小金库。违纪者没收资金,并视情节给当事人以必要处理。

3、收费人员所收学费必须及时上交校财务部门(含培训中心各类强化班)。其它收费如录制费、复印费、油印教材费等必须每学期定期上交校财务部门,不得截留或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