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外语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学生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

外语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学生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

一、 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需要,也是发展对象成长进步的需要,党支部及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察制度,严格发展程序。

二、重点培养对象,必须经学生党支部两名以上成员提名,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确定。并由支部指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三、 重点培养对象在考察期内必须自觉接受系党支部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积极主动地向组织如实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努力从思想上入党。

四、 重点培养对象的介绍人要从多方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将考察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系党支部,并认真客观地填写半年考察意见。

五、 介绍人须定期与不定期地与培养对象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党建基本理论的认识,还可以具体联系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展开谈话,谈话必须有记录。

六、 重点培养对象的群众座谈会由其介绍人或支部指定人员主持召开,与会人员必须具有代表性,其意见须如实记录、上报。

七、 考察期间,介绍人协助党支部整理好重点培养对象的个人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政审材料、团组织意见以及群众座谈会记录等,不得遗漏或更改介绍对象的个人材料。

八、 考察期间,在肯定介绍对象的优点的同时,介绍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待其条件成熟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