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关于涉及学生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条例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学生工作涉及学生个人重大事项的科学、规范和程序化落实,现就该类事项的工作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规范内容:本工作程序所规范的项目包括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系党委、团委布置的评优评先事项,其他各类可以参照本程序施行的评优评先事项,其他涉及学生利益的相关事项等。
实施程序:
1.布置
系党委通过学生工作干部会议布置相关事项,留有详实的会议记录。
辅导员组织相关学生班班长、团支书参加的学干联席会议(个别重大事项可组织召开班委、团支委参加的学干联席会)进行布置,并制定专人记录会议内容。辅导员需要向参加联席会人员讲解清楚以下事项:涉及评定相关科目、申报和评定条件、申报和评定基本程序、相关事项组织实施责任人及其职责、申报和评定的基本纪律和违规究则事项、完成相关科目的时间和其他要求、其他相关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班长组织召开班会,生活委员负责清点本次到会人数,宣传委员负责本次活动的相关记录。奖助学金评选、各类推优评先事项原则上要求全员到会。团支部书记宣读相关事项的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基本程序。辅导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就相关事项做补充说明。
2.评选
需要进行投票评选的由班级组织委员负责向同学们发放和回收相关选票,团支部书记宣布计票人员、监票人员名单。原则上计票和监票人员必须有一人是普通同学,计票和监票人员分别不得少于2名。
实行当场计票,并由团支部书记当场宣读评选结果。
3.班长询问全班同学对于本评定结果是否有异议,无异议当场举手通过。举手通过率不得低于90%。对于存有异议的同学由团支部书记询问产生异议的原因,并作相关记录。班长和团支书可就相关事项向存有异议的同学做解释说明,但不得强制对方表示赞同,同时要向同学解释清楚对于所存在的异议可通过什么方式更进一步探讨和改进或解决。
4.班长将本次评定所涉及的选票、投票基本规程相关材料一起当场交辅导员封存止本班同学毕业离校后一年。组织委员、劳动委员和学习委员组织同学在《石家庄铁道大学外语系××评定记录单》上签字确认。签字后的记录单交辅导员永久性保存。
5.辅导员就本次活动进行点评,并就相关环节可提出改进意见。
6.由团组织或其他组织设立的相关评定、推优等事项可参照本条例制定相关规程。
7.本条例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
8.后附《石家庄铁道大学外语系××评定记录单》。
外语系 评定记录单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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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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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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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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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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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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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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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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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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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书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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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实施规则宣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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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与组织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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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票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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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票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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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实施规则是否讲解清楚。 是 否 |
主持和宣读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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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得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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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统计是否准确,并进行二次核实。 是 否 |
计票人、监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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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与组织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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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会 人 员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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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当场签名完毕后由班长交辅导员做永久性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