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外语系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石家庄铁道大学外语系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本科生政治上要求进步、业务上勤奋钻研,促进本科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结合我校本科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评定对象。

外语系在册学生。

二、参评资格

1、 基本条件:学生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讲道德,有修养,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班级活动,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2、成绩要求。一等奖学金要求学位课单科成绩75分以上;二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位课单科成绩在70 分以上。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1)在网络媒体或社交媒体或其他平面媒体发布反对党的领导和国家制度言论者;未经批准参加游行示威者;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者;

(2)重修、重考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考试违纪者;

(3)学年内,未经批准开学不按时报到注册或提前离校者;无故旷课者;无故3次及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无故5次及以上不出早操者;不注意个人宿舍卫生,被外语系及学校通报3次及以上者;

(4)违反《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者。

三、 评定程序

1、 本人申请。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资格审查。由辅导员组织学生代表进行参评资格审查。

3、班级评选。 各班级根据奖学金申请者的条件和材料组织全班学生评审,参加学生人数不少于班级在册人数80%。按照符合基本条件,学习成绩优先,综合测评参考的原则确定奖学金获得者人选。

4、结果审定。经外语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成不少于9人,由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外语系主管学生副主任任副组长,系团委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会主席、系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党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5、 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公示3天,听取意见

6、 人员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学校审批。

四、 等级及名额

1、各班级的奖学金总额。由学校按照人均每学年(两个学期)100元拨付给外语系统筹使用。

2、奖学金标准及比例。一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期500元,评奖比例为5% ;二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期300元,评奖比例为40%;三等奖学金每学期为100元,比例为班级奖学金总额发放一、二等奖学金后的金额对应的人数比例。

3、具体名额。考虑到我系班级学生人数小班一般不超过20人,大班一般不超过40人,按享受奖学金比例计算则无三等奖学金,为充分调动班级学生学习积极性,扩大奖励覆盖,各等级奖学金按以下原则确定:班级人数不超过20人的,一等奖学、二等奖学金名额各一,其余为三等奖学金。班级人数超过20人的,一等奖学金1名,二等奖学金2名,其余为三等奖学金。

五、班级评选具体程序

1、各班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不少于7人,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党员、学生代表组成,班长任组长。

2、对参评学生评选按参评资格条件逐条进行复查。

3、计算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最后排名按照学习成绩×90%+综合测评成绩×10%之和确定。

4、计算一、二、三等奖金学名额。

5、按学习成绩×90%+综合测评成绩×10%之和排队摸底,初步确定人员,所确定的初步入选人员没有申报的,通知其补报。

6、初步确定评选结果,并征求班级同学意见。

7、召开班级大会公布初评结果。

8、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征求学生意见,确定最终结果。

9、最终结果上报辅导员初审。

10、由辅导员上报外语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上报学校。

六、本办法自外语系党政联席会决定之日起执行 ,即2018年4月20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石家庄铁道大学外语系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