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汉办的要求,我校协助组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见附件。

二、报名

1、报名对象:2016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年龄要求在22-50周岁之间

2、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

3、报名程序

(1)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4)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和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校国际教育学院(春晖楼1207)。2016年1-3月赴任岗位,请于10月30日前提交;其他2016年上半年赴任岗位,须在11月17日前提交。

三、遴选

经国家汉办审核通过的报名者将确定为志愿者候选人,需参加国家汉办的选拔考试,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流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考试通过者将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

国家汉办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四、任期

志愿者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与学校签订《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五、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国家财政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附件:2016年上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10月21日